申 請 | 申請資格 | 凡在國內外已取得博士學位,品學兼優,身體健康,年齡在40歲以下者,均可申請做博士后。在職人員不得兼職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
提交材料 | ①《博士后申請表》 ②個人已發表論文及博士后論文摘要 ③兩封推薦信(含博士導師一份) ④留學博士需提交我駐外使館教育處出具的推薦意見或留學經歷證明。 ⑤初步提出進站后的研究課題(博士后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課題,在力求結合單位承擔的重點項目的前提下,由本人提出,并征求企業專家意見后確定) ⑥擬合作的相關流動站的資料 |
審 核 | 原則方法 | 1、實行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錄用,保證質量的選拔原則。 2、審核申請者學術水平、科研能力,以確定擬招收博士后。 |
進 站 | 提交材料一式三份(含原件) | ①《博士后申請表》及兩封推薦信(含本人博士導師一份); ②博士學位證書復印件或博士學位論文答辯通過證明(博士畢業學校研究生院學位辦出具); ③體檢合格證明(市級以上醫院提供); ④思想鑒定(由博士生所在黨委或黨支部出具并蓋章); ⑤博士階段身份證明(指博士生類別,包括國家統招統分、定向、在職、委托代培、現役軍人等。其中為國家統招統分者,由畢業院校學生就業指導中心或研究生院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統招統分證明。非統分者,由其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同意脫產專職做博士后證明,并注明出站時是否可以雙向選擇); ⑥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⑦留學博士需提交我駐外使館教育處出具的推薦意見或留學經歷證明。 ⑧《項目立項表》 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項目指導小組考核意見表》 ⑩ 三方合作培養協議書 |
進站審批 | 要求規定 | 1、進站材料經國家博管委或具有博士后進站批準權限的流動站所在地省級博士后管理部門審批。 2、批準后,向申請人提供《進站批復》等進站材料。 |
提交材料 | 《博士后進站審核意見表》 |
進站報到 | 要求規定 | 批準進站者應按"博士后進站報到程序"逐項辦理有關手續 |
開 題 | 規定要求 | 進站3個月內,由工作站邀請5名以上專家對博士后立項課題進行開題審核 |
中期考核 | 要求規定 | 進站滿一年時,由工作站邀請5名以上專家對博士后進行中期考核 |
提交材料 | 《博士后研究人員中期考核表》。 |
出 站 | 要求規定 | 進站第23個月末,由工作站邀請5名以上專家對博士后出站報告進行評審,并檢查驗收其成果是否達到要求,同時對博士后在站期間敬業精神、科研能力、完成科研工作等情況作全面評定。 |
提交材料一式三份(含原件) | ①《博士后出站報告》 ②《博士后研究人員工作期滿登記表》 ③《博士后工作期滿業務考核表》 ④《博士后研究人員工作期滿審批表》 ⑤在站期間研究成果和發表論文清單。 |
發 證 |
| 由全國博士后管委會頒發《博士后證書》 |